灵川县、兴安县、阳朔县、平乐县人民政府,各城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何运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书记
兰 燕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曹方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柳 茵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饶 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黎筱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修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桂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易云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蒋永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江帆 市住建委副主任
甘坤荣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陈晓平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刘助生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资灵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素云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方健 市旅发委党组成员
董 忠 市法制办副主任
张 海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陆 丹 市园林局副局长
夏楚坤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
秦 军 市城管委副主任
聂平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聂奇壮 市物价局副局长
蒋永福 桂林海事局副局长
张 慧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朱名武 灵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邓健君 兴安县副县长
李首群 阳朔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陈 利 平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唐立勋 临桂区副区长
崔海健 象山区副区长
李元浪 秀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狄 加 叠彩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周 琥 七星区副区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李 红 雁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联席会议联络员由相关成员单位相应的业务科长及县区漓管办主任担任。
二、其他事宜仍按《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2015〕33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27号)规定执行。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